高跷,又有“脚把”、“拐子”、“柳木腿”、“高脚马”等多种地方性称谓,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
追溯其源可能起始于原始人群采摘山实野果时,常常需要借助木叉枝芽的登踩。这种生活技能在进入文明社会后,逐渐被生产工具所代替,它的遗影却被升华进入到社会的艺术领域,成为民间艺林中极其引人注目的一株。高跷在汉代百戏中称“长跷伎”,又称“踏跷”,是汉族民间传统舞蹈形式之一,流传于我国很多地区。其历史可以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列子• 说符》中已有记载。
高跷装置一般由木头做成,下面一段木棍,高的有三四尺,矮的一尺多,上面有踏脚装置,一部分安在脚底,一部分拴在小腿上。踏高跷的人装扮成各种人物,手持道具,脚踩着木跷而舞。表演形式有集体对舞的大场和两三人表演的小场。又据《列子• 说符》记载,春秋时的宋国有一个叫兰子的人,善于玩耍“高跷”,“其技艺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这说明高跷至少有2500 年的历史,其技法亦相当高超。由此可知高跷在我国春秋时代已经是圣节演出百戏中的重要节目了。
高跷的发展一直与民间舞蹈表演相融合,也可以说它是民间表演的一种舞蹈形式。据《京都风俗志》载:“秧歌以数人扮头陀、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登竖木,谓之高脚秧歌。”另《定县秧歌论》也说:“唱秧歌的人,脚底下绑上三四尺高的木棍,叫作踏高跷脚。”
据《德州志》记载,明洪武年间,高跷传入德州,城区的小锅市、小营(今市府街)、二郎庙角(今育新街)、柴市街等,先后建立了高跷会,继承发展了高跷艺术,而后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跷阵容和表演形式。到了清代,高跷(秧歌)在宫廷和民间都十分流行。北京海淀西北旺的高跷会,曾被慈禧封为“天下第一会”。艺人足登高跷,不时变换队形,交错穿插,7 尺高的双腿劈叉后能轻捷腾跃而起。另一拿手好戏是把18 张方桌叠成3 层,艺人踩高跷攀上桌顶,摆成“巨象”造型。高跷(秧歌)归属于汉族民间舞蹈,流行于全国各地,有的地区也称“高跷秧歌”。它的基本表演形式,是舞者扮成各种人物,手持符合人物性格的各种道具,双足踩着木跷(带有脚踏装置的木棍,高者三四尺,矮者尺余)而舞。表演形式有集体舞蹈的“大场”和几个人对舞的“小场”。
海城高跷,又名海城秧歌。迄今已有300 多年的历史。海城秧歌初为双脚落地,叫地秧歌。清代咸丰年间,演变为两足踏木杖的高跷。海城高跷具有粗犷、火爆、热烈、细腻的特点,它以“扭、浪、逗、相”为主要表现手段,是一种富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民间舞蹈,堪称以舞蹈为主体的综合性广场艺术,中外久负盛名。
在赣南客家,高跷是民间流传下来的一项独特绝技,表演形式丰富。高跷表演一般由12 ~ 16 人组成,扮饰《八仙过海》、《封神榜》、《水浒传》中的人物。赣南客家的高跷表演还吸收了赣南民间戏剧、客家灯彩的表演形式,多为“扮故事”。表演者注重人物的服饰,侧重“扮故事”,内容丰富多彩,可塑性强,乡土气息浓郁。如今,踩高跷风靡全国各地并传至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