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并与并购
很多创业企业通过合并和并购而成长。合并是将两个或多个企业合成一个新的企业。并购是一个企业直截了当地购买另一个企业。在一项并购中,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并购方,被并购方称为目标企业。创业企业更多的是参与并购而不是合并。在很多情况下,企业会并购竞争对手或者并购一个拥有自己需要的产品线或独特竞争力的企业。尽管并购有很多优势,但创业企业通过并购而成长的决策一定要谨慎。据了解,65%—70%的并购都没有达到预期结果。
2.许可证经营
许可证经营是一家企业允许另一家企业在严格界定的条件下使用其特定形式的知识产权。企业所拥有的受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的所有知识产权几乎都可以许可给第三方。许可证经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盈利方法,特别是对那些拥有大量知识产权的企业,如软件企业和生物技术企业。例如,高通公司提供手机功能的核心技术,近年来其27亿美元收入的1/3是通过许可证经营实现的;在同一时期,开发员工行为跟踪软件的赛博系统公司的20亿美元收入中,有40%是通过许可证经营实现的。许可证经营可以是独占的或非独占的,用于特定的目的或特定的地理区域,主要有技术许可经营以及商品与符号许可经营两种类型。前者是指许可证授予商把根据实用专利而控制的专有技术进行许可证经营;后者是指许可证授,予商把通过注册商标或版权控制的商标或品牌进行许可证经营。一些创业企业,如星巴克,对商标进行许可,不仅赚取了许可证经营收入,还把产品促销给很多现有和潜在顾客。
3.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两个或多个企业联合它们的部分资源创造一个独立的、共同拥有的组织时所创造的一个实体,通常包括专业化合资企业、联系型合资企业和混合型合资企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研究发现,美国超过一半的快速成长企业同外部企业建立了多种合作伙伴关系,努力提高创新,增加销售收入。但是,合资企业同样面临某些风险,如管理复杂、财务与组织风险、依赖合作伙伴的风险、决策自主权的丧失等。
4.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是指具有成功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特许授权商)将其商标和企业经营方法授权给其他企业(特许加盟商)使用,并由此换取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些特许授权商是已建企业,而有些则是创业者创办的新企业。通常存在产品与商标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两种不同的特许经营体系。前者是指受许人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和零售方法来批发和零售特许人的产品;作为受许人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人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后者是指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设计的单店经营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很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