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创业的大学生应该如何为自己的新企业及企业产品命名呢?其实也很简单,只要记住几个数字——“零一二三四”——就可以了。
(1)“零”:即企业的名称和企业产品的名称应该首先做到对消费者的认知“零距离”“零障碍”。让大家能够一看便知,过目不忘。
一个好的名称有时真应和了那句话:“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如美国“OIC”眼镜公司,表示“Oh,I see”(喔,我看见了!),还有一个搬家公司名为“蚂蚁搬家”,都是不错的好名。那种顺口又响亮的企业和产品名称,才是能够深入人心、深植品牌理念的好名字。
(2)“一”:即对于新创企业以及企业名称尚无多少知名度而言的企业而言,最好能让企业名称和主营核心产品名称相同,或者至少在形象定位上做到接近或一致。
对于大学生成立的新企业来说,因为企业尚无多少影响力和知名度,这时尽量应使企业名称和品牌名称相同或基本一致,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经营中的营销效率。这时为企业确立一个比较响亮顺口、含义隽永的好名称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日产汽车公司之前在海外采用的名称为DATSUN,以至于很少人知道这种汽车是日产公司生产的。最后公司为了强化企业名称,统一将世界各地的产品名称更名为"NISSAN”。
(3)“二”:是指为企业和产品命名时不要只想着中文名称,还要多考虑英文的名称。要兼顾企业和产品名称在二元语境下的协调一致,达到“两全其美”的满意效果。
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为自己的企业“爱子”取名时不仅要起中文名,还要琢磨着有一个备用的“英文名”,保不齐哪天就走上国际市场了,到那时就能派上用场。还要力求中英文名称不仅有联系,而且都能适合各自的文化背景和语言环境,不要有不吉利的歧义等。如,法国的白兰地(Brand)和英国的威士忌(Whiskey)都是世界名酒,但在香港市场上前者销量竟高出后者近20倍。原因是香港人对产品名称的蕴涵意义一向都很看重,且非常忌讳不吉利的隐含意义。“威风的绅士都忌讳”自然不如“白兰花盛开的芳草地”让人乐于接受。
(4)“三”:是指企业和产品名称要有点文化内涵,简单地说最好有点“嚼劲”,能让人“三思”,让人有“余韵不绝”“绕梁三日”的感觉。
荣居“全国十大名牌服装”的无锡红豆集团,其“红豆”品牌名称曾被评为“中国十大文化价值品牌”。而1983年起家时,它仅仅是拥有8台纺织机械的乡镇企业。其神话般的崛起速度得益于独具魅力的“红豆”商标文化。毫无疑问,该名称来源于王维的诗作《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王维诗作是为了凭吊南朝梁太子萧统与一位慧如尼姑的爱情故事,萧统为了祭奠慧如,在太湖边亲手植下两颗红豆相思树。在英语中,红豆则被巧妙的翻译为“LOVESEED”(爱的种子)。这一名称无疑令全世界的青年男女都为之心向神驰。2001年,红豆集团斥巨资筹办第一届红豆相思节,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品牌的一半是文化”。文化的意蕴不需要太直白,而消费者偶尔的咀嚼和品味便足以起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营销效果。
(5)“四”:是指应该为企业的名称建立起坚实的四面壁垒,与其他的企业或者产品名称完全区分开。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应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大学生创业开办公司,肚子里“墨水”有限,在企业和产品命名时难免向现有知名公司看齐,有时便拾人牙慧取一个和大企业很类似的名字,如模仿“肯德基”的快餐店,便出现了“麦肯基”“麦香基”之类。这种“攀龙附凤”的取名方式有明显的山寨意味,虽然短时间内博人眼球、鱼目混珠,但对于企业和品牌的长期建设来看不利于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充其量只是一个蹩脚的噱头企业而已。更加不可的是“傍大款”“傍名牌”,利用市场上已有知名度的企业和产品名称来进行经营。这样的后果往往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侵权纠纷甚至断送创业前途,实在得不偿失。如果你设计的商标与大公司的驰名商标比较接近,也会带来纠纷,如奔驰公司曾和三一重工就商标近似进行过商标异议或诉讼。
建议大学生及其他创业者在成立企业之初,可以多想几个可以利用的名称一起注册。因为对企业以及产品的名称,不应浅尝辄止,满足于想出一个派上用场就足够了。善于深谋远虑的企业,会预先想好许多名称并申请商标注册,以备将来之用。这种“储备名字”的做法在一些大公司尤为突出。丰田公司就有储备名字4000多个。而娃哈哈公司将“娃哈娃”“哈哈娃”一股脑全部都注册了。而美国YAHOO!公司也曾因为未在中国全面注册中文的“雅虎”而和苏州一家也注册了“雅虎”商标的公司打起了官司,而后者也有根有据,认为其“雅虎”商标来自明代苏州著名文人唐伯虎。他们指出,“YAHO01”出典于英国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人形兽YAHOO,其实与雅虎一词内涵不符。因此,“雅虎”与苏州的渊源绝对比前者来得正宗,最终苏州的“雅虎”成功注册。